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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车辆采购(洒水车、洗扫车、防撞缓冲车、轻型载货车)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中“十一、付款方式”中“*、本项目付款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分六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①第一期支付:车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次月**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②第二期中标人所供车辆交付招标人验收后满半年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③第三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④第四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⑤第五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⑦第六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期间若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存在违反双方约定的相关罚款等责任,招标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给予扣除,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现更正为:
“*、本项目付款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验收合格后满半年支付货款的**%;其余**%分五期支付(**%货款支付满半年后开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期)。剩余**%货款分期支付方式为①第一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②第二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③第三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④第四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⑤第五期: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期间若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存在违反双方约定的相关罚款等责任,招标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给予扣除,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号公交大厦*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刘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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