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 天山区
招标公告
0.00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6:45:1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SJ-ZFCG-2024-0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31400

最高限价(元):5231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31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53台,用于各种生活及工业污水的COD、氨氮、总磷、总氮、浊度的检测。
2.流量计(明渠流量计)53台,流量计(明渠流量计)53台,用于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水处理、排放企业在线监测系统中的流量监测单元(在线流量计)进行比对以及校准核对,不需要停产,也可适应于九种基本堰型:三角堰、矩形堰、等宽堰、矩形宽顶堰、圆宽顶堰、三角形剖面堰、平坦 V 型堰、巴歇尔槽、无喉道槽选取;同时将环境条件(温度、气压)、地理位置(经纬度)纳入比对数据系统,使测量比对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3.便携式水质采样设备48台,用于实现自动采样、冷藏(冷冻)、远程控制、密码锁、视频监控等功能。
4.水质快检试剂包100台,用于检测水质中各种含量,能够快速、简便,检测结果容易判断,易于携带,便于现场测试,流动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后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采购仪器设备的交付工作,7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21号

联系方式:18599196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力天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滩北路1315号3层A-0188号室

联系方式:13699939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音

电 话:13699939788









附件信息:

  • 公开招标【LTSJ-ZFCG-2024-0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二期).pdf

    375.1K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