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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国家税务总局敦煌市税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采财〔****〕**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等文件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敦煌市税务局税务志印刷项目”以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前来竞价投标。
*、项目名称:敦煌市税务局税务志印刷项目
*、建设地点:敦煌市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采购内容:①按照敦煌市税务局要求印制敦煌市税务局税务志;②税务志封面印刷采用工业版纸;③按照要求排版、装订(包括锁线、上封皮、清样);④纸张采用铜版纸和双胶纸;⑤印刷内容包含彩色印刷*****页和黑白印刷******页;⑥按照敦煌市税务局税务志、国税志、地税志分册印刷装订;⑦版面**,内页彩色印刷,护封用****铜版(覆亚膜),精装壳面用布料材质烫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真实,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已 *** 的格式上传。
*、本次报价各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参与报价的各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报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报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报价。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报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 * 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
(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供应商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酒泉)(登录后查看))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 *** 版加盖公章);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报价环节的供应商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登录后查看)上发布。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敦煌市税务局
地 址:甘肃省敦煌市广源东路***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恒大帝景**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展先生 张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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