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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三)更正公告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乐市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5 20:22:2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ZHJGK2024-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三)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9、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9.4

19.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但未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等前附表中要求的相关原件。

此项删除

须知前附表31项

31.现场查验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注:1、开标时未按照要求提供,将拒绝接受该项目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有效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有效证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本项目监督组成员为公证处(如有)、审计室等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项目开标现场资质审核及开评标全过程监督。

现场查验证件: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条。

八包清单-1灭火机器人

★1、符合XF892.1-2010《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按照须知前附表第29条执行;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满足Ex db[ib Gb]II B T4Gb和II类电气环境使用要求,水炮旋转电机、LED照明灯、本安拾音器、红外温度传感器、防爆热成像仪、温度传感器、物位传感器、防爆升降机构均须具有单独防爆认证,防爆等级大于等于Ex d II B T4 Gb要求;附防爆证件;(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2、能独立行走、适应复杂环境、并对环境数据进行侦测;

3、由主体,消防炮,环境检测装置,遥控四部分组成,有防水、耐高温、灭火、侦检、爬坡等性能;

4、驱动形式:

▲(1)采用四电机电力驱动,行走机构采取独立驱动,单边电机≥3kW;

▲(2)重复充电次数≥2000次;

▲(3)连续行走时间≥4h;

▲(4)连续工作时间≥24h;

▲(5)同时拖拽≥2根100米 DN80 水带行走,有水带自动脱离装置;

▲5、机器具有视频影像采集功能,可回传,摄像设备360°全景,360全景加装在多级升降云台上,升降行程≥650mm,全天候作业能力,防水防雾,摄像头分辨率≥720P;可检测8种以上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类型。

▲6、自保装置:车身自动水雾喷淋保护系统,搭载四周雷达避障系统,自动识别障碍物距离≥2m,能够主动停止行进避免发生碰撞”;

▲7、整机质量≤2200kg;

▲8、最大行驶速度:≥1.5m/s;

▲9、爬坡能力≥40°;

▲10、载有远程遥控水炮:

(1)额定工作压力≥1MPa;

(2)水炮流量≥80L/s;

(3)射程:水≥90m、泡沫≥80m;

(4)水炮回转角度≥-90°~ 90°;

(5)俯仰角:-10°~ 70°;

11、具有远程操控功能,收集的信息可通过设备传输至无线设备终端,手持终端显示屏为≥10寸高亮度液晶触摸屏,遥控器质量≤3.5kg,遥控距离≥1000m;

12、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13、每台消防灭火机器人配备1台平板拖车,满足灭火机器人安全运输使用,拖车拖钩可直接与消防车后部拖车钩连接。

★1、符合XF892.1-2010《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按照须知前附表第29条执行;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满足Ex db[ib Gb]II B T4Gb和II类电气环境使用要求,提供整机爆证件书,防爆等级大于等于Ex d II B T4 Gb要求;附防爆证件(开标现场原件备查);功能设备具有水炮旋转电机、LED照明灯、本安拾音器、红外温度传感器、防爆热成像仪、温度传感器、物位传感器、防爆升降机构或固定云台;

2、能独立行走、适应复杂环境、并对环境数据进行侦测;

3、由主体,消防炮,环境检测装置,遥控四部分组成,有防水、耐高温、灭火、侦检、爬坡等性能;

4、驱动形式:

▲(1)采用四电机电力驱动,行走机构采取独立驱动,单边电机≥3kW;

▲(2)重复充电次数≥2000次;

▲(3)连续行走时间≥4h;

▲(4)连续工作时间≥24h;

▲(5)同时拖拽≥2根100米 DN80 水带行走,有水带自动脱离装置;

▲5、机器具有视频影像采集功能,可回传,摄像设备360°全景,宜采用升降云台,升降行程≥650mm,全天候作业能力,防水防雾,摄像头分辨率≥720P;可检测8种以上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类型。

▲6、自保装置:车身自动水雾喷淋保护系统,雷达避障系统,自动识别障碍物距离≥2m,能够主动停止行进避免发生碰撞”;

▲7、整机质量≤2200kg;

▲8、最大行驶速度:≥1.5m/s;

▲9、爬坡能力≥40°;

▲10、载有远程遥控水炮:

(1)额定工作压力≥1MPa;

(2)水炮流量≥80L/s;

(3)射程:水≥90m、泡沫≥80m;

(4)水炮回转角度≥-90°~ 90°;

(5)俯仰角:-10°~ 70°;

11、具有远程操控功能,收集的信息可通过设备传输至无线设备终端,手持终端显示屏为≥10寸高亮度液晶触摸屏,遥控器质量≤3.5kg,遥控距离≥1000m;

12、具有永久性标志及产品数据标识;

▲13、每台消防灭火机器人配备1台平板拖车,满足灭火机器人安全运输使用,拖车拖钩可直接与消防车后部拖车钩连接。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博乐市赛里木湖2号        

联系方式:刘云 18997760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博乐市现代中心城1号楼12层            

联系方式:李永鹏 0909-888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鹏

电 话:  0909-8888863

附件下载: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三)变更公告.docx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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