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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凤冈县何坝街道船头村新型集体经济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中共凤冈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凤乡振领通〔****〕*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冈县何坝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凤冈县何坝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 建设地点:凤冈县何坝街道船头
*.* 项目规模:茶叶加工厂****²,强弱电安装****²,堡坎**.* *³,路面硬化****²,普通灯具*套,排风扇**套,配电箱*台,控制开关*个,总投资***万元。
*.* 计划工期:***天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栋****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栋****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凤冈县乡村振兴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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