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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润滑油分公司齿轮油委托加工业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Y21-SH09-FW336
一、招标条件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润滑油产品委托加工,预计加工量7000吨/年。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委托加工品种、规格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kg/桶)
1
昆仑L-CKC、CKD工业齿轮油
170
2
昆仑GL车辆齿轮油
850、170、16、15、14、3.5、3、2.2、0.85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经营管理模式有新要求或发生改变、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时,有权提前3个月告知并终止合同。
2.3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最高限价
委托加工包装规格、最高限价
序号
包装规格
最高限价(元/吨)
1
1L及以下微包装
540
2
4L及以下小包装
530
3
20L及以下中包装
475
4
200L及以下大包装
410
5
散装(吨箱或罐车)
3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信誉要求:
3.2.1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投标货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2.2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公共媒体未出现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2.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5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无行贿犯罪,无类似业务法律纠纷败诉情形。
3.3财务要求:需提供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0年)。
3.4设备要求:
3.4.1调合系统:投标人须向我方提供至少专用的2套调合生产系统,分别用于生产车辆齿轮油、工业齿轮油,生产系统互相独立;生产系统必须与投标方的配方体系分开;(提供设备清单)
3.4.2包装设备:投标人须向我方提供至少4条齿轮油专用的灌装生产线,分别是1L-4L小包装规格,15L-20L中包装规格,200L大包装规格及1000L吨箱;(提供设备清单)
3.4.3分析检测设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分析检测设备设施运动粘度、闪点、倾点、泡沫特性、抗乳化性(GB/T8022)、液相锈蚀、表观粘度(GB/T11145)等检测设备。(提供设备清单)
注:现场批次检验设备(不包括以上(3)所列检验设备)不列入投标必备要求,由投标人提供按期配备检验设备的承诺书。按期未完成承诺,视为重大合同违约,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王乐晗-336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1981479583@qq.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
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5月11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王乐晗-336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并推送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7.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其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滑油分公司
联系人:张银梅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乐晗
邮箱:shwlh@cnpc.com.cn
电话:021-627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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