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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中山小学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ZXFZ[GK]2019047的2019年福州市中山小学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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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教学专用仪器-智慧教室软硬件 | 1 | 批 | 国内 | 265565 | 265565 | 麻吉星等 | 麻吉星魔法课堂HIL高效互动教学系统 V1.0 | 无 | ||||
合计: | 26556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伍佰陆拾伍元整(¥26556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观凤亭巷 16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按期支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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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 | |
2 | 5 | 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投标人中标之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投标人中标之后,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的;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响应承诺的; 10.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中标人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中标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我司对所提供货物提供2年及以上免费质保(技术和服务要求另有规定的,按照技术和服务要求执行),产品终生维护。免费质保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由我司负责包修、包换。我司在质保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方无条件换货。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我司应负责对产品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我司应在仪器设备使用地区选择有维修能力的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结束后,我司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 服务。我司承诺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中山小学 | 乙方: | 深圳市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赛月亭巷16号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同乐村中山园路西君翔达大楼A楼2楼Y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叶劲松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吴旭东15005068688 |
联系方法: | 0755-8656711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03200040021464 |
签订地点:福州市中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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