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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远程出庭系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辽宁 本溪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7-27 13: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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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远程出庭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远程出庭系统)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远程出庭系统)
建设单位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填报单位 登录后查看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 建设地点 桓仁县、本溪县、本溪市看守所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登录后查看 贾铸桐 注册建造师 ******** ******.******元 **日历天 合格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
项目负责人 贾铸桐
注册资格 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元
工程工期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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