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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项目名称)第TJ0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项字〔2023〕26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 号文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招标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所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第3.3款修改为: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当期及上一期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第3.5款补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从信用信息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该截图应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筛选类型下的显示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0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12月0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解放街91号一单元502室 |
地址: |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
邮政编码: |
323000 |
邮政编码: |
310014 |
联系人: |
蒲蓉 |
联系人: |
汪琪 |
电话: |
0571-87186832 |
电话: |
0571-85867390 |
传真: |
0571-87186832 |
传真: |
0571-86727563 |
日期: |
2023年11月20日 |
[1]①土建、交安、机电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适用。在《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施行且发布首次信用评价结果后,本条修改为: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②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3]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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