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智慧安全用电监管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智慧安全用电监管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号
*.* 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智慧安全用电监管系统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需求:通过智慧用电系统可以快速、准确地将配电系统运行状态等信息,通过无线传输网络,准确及时地上传到物联监控中心平台及管理人员的手机***上,将本单位电力运行状态数字化远程监控,实现智能巡检、智能维护、能耗管理精细化等作用。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标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登录后查看(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售价:***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登录后查看(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登录后查看(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汤阴县坤贞大街西段与光明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联系人:韩静
联系方式:***********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