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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ESSJ-202404QT-006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恩施市
招标公告
1016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5 17: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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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恩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ESSJ-202404QT-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404QT-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6-422801-04-01-929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两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市两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前山林场、富尔山林场、大山顶林场、铜盆水林场等。
建设规模:储备林营造约10.7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约0.7万亩,现有林改培约9.6万亩,中幼林扶育约0.37万亩;发展林下经济约1.53万亩;箬叶种植改造面积 4000 亩;支撑体系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地质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 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 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9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5
合同估算价:1016000000.00元
2.3其他:建设期29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 年;计划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设计资质:1、具备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储备林相关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储备林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或 F+EPC)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关键指标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可证明的其他材料。)(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3)设计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5)社保证明: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提供 2023 年 1月以来)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因近期多地社保系统调整,若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社保缴费证明的,需提供承诺拟派项目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在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社保缴费单位须是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②已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1.6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3.1.7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杨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40824
备注: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施州大道222号
招标人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41359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地址: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楼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40824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4月25日
备注: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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