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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镇登云路(平林路以南)延伸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内蒙古 乌兰察布 丰镇市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2-07 1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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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镇登云路(平林路以南)延伸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丰镇登云路(平林路以南)延伸段工程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南行审投纪〔2023〕186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302-330402-89-01-1957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湖区新丰镇。

2.2建设规模:项目为城市道路新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范围北起平林路,南至现状村道,全长2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交通管理设施、综合管线、地下管线保护等。设计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3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24m。车行道路面结构为4cm厚AC-13C细粒式 SBS改性沥青砼+乳化沥青粘层油+6cm厚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乳化沥青粘层油+4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宕渣路基压实>80cm;人行道路面结构为5cm花岗岩+3cm M10水泥砂浆+20cmC20混凝土+宕渣路基压实>30cm。

概算总投资937.82万元,工程费用619.96万元

2.3招标范围:新丰镇登云路(平林路以南)延伸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并提交审图)。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

3.1.4具有市政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3.1.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2 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2.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2承担过市政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8日9时00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23日17:00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8日9时00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邮寄或送达地址: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嘉报广场西区2幢320室),联系人:陈亦芳,联系电话:18767350975。

注: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

②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帐 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4303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278号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嘉报广场西区2幢320室

邮编:314000 邮编:314021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陈亦芳

电话: 0573-83028687 电话:18767350975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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