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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关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2号3号等3处商服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 大连 瓦房店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3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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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房店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5810时至20245910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21-24号房产(建筑面积:180.08平方米;权证号:长房权证广私字第201300046号)。

  2. 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寻村屯21-23号房产(建筑面积:162.58平方米;权证号:长房权证广私字第201300047号)

  3. 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3-4层房产(建筑面积:437.72平方米;权证号:长房权证广私字第201300048号)

  4. 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2号土地(使用面积:45.65平方米;权证号为:长国用(2013)第021030244

  5. 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2号土地(使用面积:50.55平方米;长国用(2013)第021030245号)

  6. 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2号土地(使用面积:122.91平方米;长国用(2013)第021030256号)

评估总价为3524400元;起拍价为2467080元;竞价幅度10000;保证金200000元。

注:上述三处房产均位于长海县广鹿乡柳条村新村屯的同一建筑内,三处房产已连通,其中序号3位于序号12的楼上。三处房产所在宗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特别提示:

  1. 竞买人如有相关手续问题,可咨询辅拍机构:大连兴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 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30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7824899040 大连兴泰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存在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按当地法律规定标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法院不承担责任。财产所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无力承担、不愿意配合申报缴纳或者下落不明的,所涉税费由买受人先行代缴,凭单据法院再予以退回,买受人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有权机关收到人民法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税费单据原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交至法院,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账号:62284005670382581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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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1-85556792,安法官

监督电话:0411-85556705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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