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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满足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用房需要,现根据《玉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租赁方案》租用办公用房;租赁的办公及业务用房须座落在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同一个院落同一个地址,环境适合作为办公场所,所属建筑外立面允许外挂空调外机,具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及其他专用网络介入条件,且具备搭建“玉溪市智慧政务协同工作平台”条件。院落需提供出不少于*处双向车行出入口和*处双向消防应急通道,提供免费停车车位不少于***个。业务用房及公共区域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主体建筑不少于*个主要出入口,若房屋建筑面积过大的,中标后实际租用面积由采购人确定;所提供的办公区场地必须为采购人专属使用的场地,与其他用户区或功能区保持物理隔离,避免相互影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登录后查看,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时在政采云平台(登录后查看)举行开标会议,只有登录后查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至此二次公开招标废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的规定,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内)
****-**-**至****-**-**
其他:无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玉溪和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号沙坝商务楼*幢三楼*-*-*号
联系电话:****-*******、***********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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