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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信阳 新县
招标公告
405.12456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6 19:13:1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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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年中央财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登录后查看)”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年中央财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新财公开招标-****-**-* ****年中央财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项目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年中央财政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 ①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至****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个月内任*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个月内任*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响应文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参与投标,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登录后查看)”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方式: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登录后查看)”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可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登录后查看)”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采购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的“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售价:*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一厅开标室(新县市民之家*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供应商(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进行诚信入库信息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可参照交易主体入库须知: 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登录后查看**********/*******/*******/*****.****,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地址:新县连康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号鑫泰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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