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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年****薛林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招标人为五河县交通运输局,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年*月*日以来竣工验收鉴定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或交工验收证书(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交)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现修改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年*月*日以来竣工验收鉴定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或交工验收证书(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交)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增加第*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本项目企业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函”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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