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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沙坪坝区工农坡80号负1号-17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 重庆 沙坪坝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29 0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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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于2024227日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沙坪坝区工农坡80号负1号-171

网络司法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4110时至202442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公开整体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沙坪坝区工农坡80号负1号-17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所在物业名称为汇景雅居,约建成于2011年,小区车库共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建筑面积39.85㎡,套内面积11.5㎡,层高约4.5米,车库共1个出入口,出让,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产权证号为渝(2018)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742716号

评估价:95100元,起拍价:6657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860-8082;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佳腾拍卖”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三、竞买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部分车位有出租,本次拍卖为不带租拍卖,车位所在小区全体业主有优先购买权,小区业主可持房产证明向本院申报登记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交付,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该标的物相关的一切欠费及为消除该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凭执行法院《执行裁定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买受人办理过户过程中,如税务机关要求买受人垫付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本次交易产生的卖方税费,买受人应先行垫付,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院申请领取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9、竞买人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10、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11、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2024327之前与本院联系。

12、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4412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6400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六、融资咨询: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咨询电话:400060833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融资咨询电话:8857002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预约看样电话:400-860-8082

关注微信公众号佳腾拍卖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助预约看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委托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 023-6767909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泥磅)紫薇支路3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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