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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摇选公告
江西 上饶
招标公告
121.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8-05 1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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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市上浦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7793463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饶市上浦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和尚渡村上饶市上浦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先生 177793463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13367032207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东大道118号1幢1903、1904

一、采购项目内容

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摇选公告

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已经过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上饶市上浦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参考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环保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摇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上饶市;

3、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位于上饶市境内,沿线经过信州区、广丰区,总体走向为自西北向东南。起点位于沙溪镇白石村(起点桩号 K0+432.086),与德上高速对接并改造现有上饶东枢纽互通,向东南经青岩村至东风村依次上跨浙赣铁路、老G320、信江至秦峰镇管家村设信州互通,经五爪山至路底村后上跨沪昆高铁隧道沿新G320及山边布线,跨新G320后至朝阳镇青石村上跨吴楚大道,经红星水库西至青金村,设隧道下穿青金山进入广丰区芦林街道上呈村,经苗山村(洋口镇)至五里居委设广丰互通;设桥梁依次上跨上广公路、丰溪河后至霞峰镇公堂村,经三里村、下坊社区、石山村、坑东村至少阳乡泉岭村,路线继续向前经少阳村、新塘村、横山镇山头村至二十三都村设铜钹山互通连接至 S201,路线经上孚村、前洋村至沙田镇十六都村潭头,设桥跨十五都港后经港口村、溪淤村、溪头村至桐畈镇高厅村设广丰服务区,路线向东跨棠岭港后经王家村至二渡关村,再次跨棠岭港后于赣闽界与浦城至上饶高速公路盘亭(赣闽界)至仙阳段顺接。

本项目主要工程规模如下:

主线 :本项目主线全长50.853km,共设置桥梁10326.4m/28座:其中特大桥2636.5m/2座,大桥7191.9/20座,中桥498m/6座;涵洞86道,通道68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桥10座;长隧道1215m/1座;桥隧比占路线总里程长度的20.31%。设置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5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路政和交警大队各1处,养护工区1处。

连接线 :本项目共设置4条连接线。信州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21.5m,路线全长1.86km;广丰互通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5.5m,路线全长5.384km;信州服务区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21.5m,路线全长0.788km;广丰服务区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0m,路线全长3.509km。

沪昆改扩建:上饶东枢纽互通包含互通范围内沪昆高速四车道改为8车道工程,改建长度5.2km,共设桥梁263m/2座。

4、项目费用121万元;

5、工作内容:

(1)施工期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方案、进行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等监测)并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出具监测报告;

(2)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编制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三同时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配合竣工验收合格等;

(4)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环保管理

6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验收及要求:

(1)成果资料交于采购人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成果资料进行评审、验收;

(2)交付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投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合理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对于不合格的成果资料,投标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里及时更换。

7、服务期:从中标并签订合同开始,至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止,预计服务期限60个月,其中项目计划施工期环境监测约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报名申请人)均可参加公开摇选活动。报名申请人参加摇选活动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报名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一项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且不低于40公里的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时间以政府相关环保部门验收备案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

①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

②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⑥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⑦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叁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④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并能出具规范的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三、项目报价

1、招标要约价121万元整(包干价,提供报价承诺函,附件2),含专家评审费、组织调查费、公示费、税金等费用。响应要约价的即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付款方式:

1、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方案编制并经采购人审批完成后,支付该费用总额的20%。

2、合同签订后达到计划施工监测期的50%,支付该费用总额的25%;

3、合同签订后达到计划施工监测期的100%,支付该费用总额的25%;

4、最终支付:待上浦高速项目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批复备案后,支付该费用总额的30%。。

四、公告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2

五、开、定标程序

所有参加的报名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要求材料、证件出席本次发包会(报名申请人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报名。

2.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3.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当投标人在30家以内时,招标人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5.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6.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7.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

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中标后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六、本次项目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并于2021年8月12日15时00分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注:(1)保证金应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

(2)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3)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结果。

七、其他

1、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公告(示),有意向的报名申请人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发包相关情况,以上公告信息摘自于上饶产权网——阳光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饶市属国有企业的专属采购平台)。

2、本次采购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3、参与本次发包的报名申请人,视为认可本公告所约定所有内容,中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本项目解释权归发包人,与本项目公开摇选的其他事项,请与发包人联系。

4、有关本项目发包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八、招标人定于2021年8月1313:30,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上饶市上浦高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7779346379

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367032207

2021年85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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