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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 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桩基专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
招标公告
511.1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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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 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桩基专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招标条件

*** 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甬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沈海高速公路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号)批准,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号批复,项目业主为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桥梁桩基专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 项目概况

***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起自鄞州区***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公里,改扩建段长*.**公里。

本项目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起讫桩号为**+***.***~***+***,全线主线设置桥梁*****.**米/*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座(新建连续高架桥),中桥***.***/*座(加宽改造利用),涵洞*道(接长利用)。全线局部改建姜山北枢纽互通*处,改建鄞州南互通*处。

*.*.* 技术标准

本项目在既有高速两侧抬升设置高架桥的改扩建方案,全线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米,分离式路基宽度*×**.**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桥梁桩基专项检测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桥梁桩基专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

*.*.*标段划分

本次桥梁桩基专项检测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

*.*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本项目的桩基专项检测项目完成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证书试验检测参数须包含“基桩完整性”)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合格证书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桥梁基桩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或与其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试验检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 *:** 至****年 *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登录后查看)自行免费下载。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登录后查看)”。

*.*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 万元整。

*.*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登录后查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网站(登录后查看)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沧海实业大厦*楼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号*楼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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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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