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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滨河新村房产11号楼2-60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 洛阳 涧西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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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孟津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登录后查看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登录后查看),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滨河新村房产**号楼*-***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随后可依法向房屋所有权人另行主张权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如有优先购买人,请于****年*月**日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并经本院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

尾款缴纳后,请及时电话告知(电话:***********)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登录后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因行政区域划分变更,原孟津县人民法院已变更为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琚法官)

安度司辅咨询电话:***********/***********(王女士/周女士)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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