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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农村楼房居民水表出户改造工程(三期)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祥瑞,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工程师(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拟投入本合同流动资金不少于投标报价的**%,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志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工程师(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拟投入本合同流动资金不少于投标报价的**%,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振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工程师(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津建安*(****)*******)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拟投入本合同流动资金不少于投标报价的**%,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登录后查看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先生、韩树磊、刘帆
联系电话:***-********,***-********转****,***********,***********
电子信箱:***********登录后查看***.***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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