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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大荔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购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大荔县老南街**号
联系人:于绍兵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号
联系人:李战锋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大荔县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购置项目*批
项目概况: 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装备器材
采购预算: ******.**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号
*、文件售价:
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大荔县公安消防大队。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地点:大荔县阳光路北段(东关派出所南邻)登录后查看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大荔县阳光路北段(东关派出所南邻)登录后查看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登录后查看大荔分公司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 号:********************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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