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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受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现对以下出售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出售标的:
*、项目编号:*****************
*、竞价标的:
车牌号 | 闽****** | 品牌型号 | 华泰圣达菲牌********* |
车架号 | ***************** | 国产/进口 | 国产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车身颜色 | 黑 |
排量/功率 | ******/***** | 发动机号 | ***** |
年险有效期 | 至****年*月 | 注册日期 | ****年*月 |
出售挂牌价(元) | **** | 交易保证金(元) | *** |
备注 |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
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 为单位)
*、成交款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登录后查看
帐 号: **** **** ****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车辆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相关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产须在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 ** 日内撤离完毕。
*、 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转让方指定地点提车,并在接收车辆**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相关过户税费由受让人承担。车管所受理双方车辆过户申请当日,视为车辆权属已经完成转让。车辆一旦完成过户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要求。
*、本次出售标的可能涉及到车辆无法启动、车内部件损毁丢失、外观破损,年检等问题,受让方须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费用。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公务用车出售合同。
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受让人。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登录后查看)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详见《操作手册》。
四、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年*月**日下午**时整。联系人:林女士电话:***********(受让意向者自行联系至标的地看样,注:意向受让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六、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整,限时报价时间:****年*月**日*:**整,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七、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须提供(*)项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经意向竞价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大厅竞价。
八、澄清、修改疑义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义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后查看)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或口头疑议的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邓女士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操作管理员电话:****-*******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产权交易部 )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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