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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汀田中单元02-06、02-12、02-14、02-24、02-28、02-30地块
浙江 温州 瑞安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2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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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信息公开土地成交行为
公告人: 交易方式: 挂牌
地块编号: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是否有底价:
地块名称: 瑞安市汀田中单元**-**、**-**、**-**、**-**、**-**、**-**地块
土地位置: 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路以东,镇府路以北,地块编号**-**、**-**、**-**、**-**、**-**、**-**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容积率: *.*-*.*
所属行政区: 瑞安市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竞买增价幅度: ******.**
竞买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瑞安市注册成立竞得人全资的项目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其他其他参照《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补充协议》。(二)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地址: 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号国投大厦北首*楼***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接收时间: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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