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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泗港校区新建项目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泗港校区新建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教育局、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泗港校区新建项目暂估价二次招标(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百桥路西侧,泗港路北侧 2.工程规模:在原校区内新建1栋教学楼、一栋报告厅和篮球教学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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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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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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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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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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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20330000480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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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泗港校区新建项目暂估价二次招标(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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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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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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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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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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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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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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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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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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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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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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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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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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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饰与装修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见公告内容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见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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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泗港校区新建项目已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发改许【2018】378号和张行审投【2019】3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暂估价二次招标(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张家港市百桥路西侧,泗杨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装饰面积约10450m2,地上4层,包括装饰、水电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1302.2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9日
2.2招标范围:包括教学楼、报告厅和篮球教学馆的装饰、水电工程;其中教学楼,地上4层,高度17.5m,建筑装饰面积约4978m2;报告厅和篮球教学馆,地上3层,高度18.3m,建筑装饰面积约5647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一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020 年 4 月— 6 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 年 4 月- 6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8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1040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工程造价以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过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过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3.7省外投标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2020年8月 24 日 10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ggzy.zjg.gov.cn/zjghy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支付平台:“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市招标办《关于启用“中金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的通知》。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5.2在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ggzy.zjg.gov.cn/zjghy 上,在截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教育局
地 址: 地 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4楼
邮 编: 215600 邮 编: 215600
联 系 人: 孙涛 联 系 人: 施婷婷
电 话: 0512-56760561 电 话: 180361281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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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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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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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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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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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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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老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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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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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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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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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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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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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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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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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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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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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598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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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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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22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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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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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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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2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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