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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乐山市人民医院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仅从网上直接下载磋商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发布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的报名成功的回执函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后查看(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后查看(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的报名成功的回执函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所报单价不得超过各包各产品单价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楼*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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