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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移动照明系统采购(CQS24A00190)竞争性谈判公告
重庆市 重庆
招标公告
85.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7 2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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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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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移动照明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A00190 采购执行编号:1708-BT2400400186AH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移动照明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8000.00元

最高限价:8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移动照明系统采购 858000.00元 1 1.尺寸设计:灯杆采用五节升缩杆来实现灯头高度的调节,升起灯具高度大于3.5米;外形尺寸:升降杆收缩状态235*230*1145(±50)mm,升降杆展开状态765*3545mm(±50)mm。三支腿底部配备调节高度底座。 2.采用光源:灯头组件采用高光效LED光源;灯头配置采用≥3*60瓦LED光源;照距≥150米。 3.电池类型:设备采用5*5Ah高能锂电池,电池自放电率低;电池额定容量:≥24Ah;额定电压:≥22V;重量:≤14kg。
最高限价总计: 85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操作培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7日 至 2024年4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5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5日 14:0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崔美

采购人电话:023-6500291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沛诘 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022 6770716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沛诘 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022 67707169

九、附件

定稿-竞争性谈判-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移动照明系统采购20240407.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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