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关于四川天茂汇森科技有限公司对“南城小学2019年学校教室灯光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
项目名称:南城小学2019年学校教室灯光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14252020000001
质疑人:四川天茂汇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7层1723号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15520390706
邮编:610094
被质疑人: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8-62185286
邮编:611230
首先感谢四川天茂汇森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关注本次招标项目,因四川天茂汇森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南城小学2019年学校教室灯光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4252020000001)的招标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1月8日向我公司提交了质疑函。我公司于2020年1月8日予以受理,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产品LED教室灯
项1、灯具的基本要求
灯具壳体及表面材料采用一体式LED格栅灯具壳体材料采用金属材质;灯具采用扩散膜+网格栅二级防眩,一级采用扩散膜防眩;二级采用网格栅防眩,网格栅采用一体成型,网格栅为双弧抛物面结构,真空镀膜;灯具应采用防蚊设计,灰尘、蚊虫、蜘蛛等不能进入灯具内部结构,外部易清理;灯具表面应平整、无凹陷、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氧化处理或喷塑后灯具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
质疑说明:
教室灯的采购诉求应集中于保护学生视力,满足并优于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只要满足并优于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就是合格以及优秀的产品。对于教室灯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
产品的材质及结构与上述指标并无关联,且不同的厂家设计出的不同产品,只要能够满足用户需求,都是合格的产品。对上述条款的限定,属于外观限定性条件,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
删除或修改本项参数。
质疑答复:
1、灯具产品的材质优劣及结构设计的合理性不单是灯具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的保证,还与产品的质量、使用寿命、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息息相关。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规定产品的材质及结构是对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定了此项参数。
2、内容设定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不是只有一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没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没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
产品LED教室灯
●项2:灯具效能
灯具效能≥85(lm/W);防护等级IP54及以上,提供带CMA、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说明:
目前全国校园基本可以做到无蝇虫的卫生环境,教室灯具主要做到防尘即可,且教室灯是通过悬挂式安装,对防水做出要求是何故?且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中也没有指定LED教室灯需要满足IP54等级要求,只要通过防护等级检测的产品都是合格的。本采购项目限定“防护等级IP54及以上”具有严重的倾向性,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
将以上参数要求修改为:
灯具效能≥85(lm/W);防护等级IP20及以上,提供带CMA、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答复:
1、根据国标《建筑设计标准GB50034》3.3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有关灯具的选择中规定:“在多尘埃的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考虑到教室老师上课使用粉笔,产生的粉尘较多,采用IP5X及以上灯具是响应国标要求;另外该灯具的使用单位地处多潮湿地带,特别是夏季梅雨季节为了防止灯具背部因受潮而凝结的水进入灯具里面腐蚀灯具的关键元器件,灯具有一定的防水功能也是对采用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定了此项参数。
2、内容设定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不是只有一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没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没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
产品LED教室灯
●项5:噪音
为了确保教室环境的安静,不干扰学生的学习,教室灯在1m的范围内前后左右的噪音≤10db。提供带CMA、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教室灯工作噪声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质疑说明:
教室灯的采购诉求应集中于保护学生视力,满足并优于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只要满足并优于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就是合格以及优秀的产品。对于教室灯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噪音与上述指标并没有相关关联。以噪音作为技术分且作为●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涉嫌实现控标的目的。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
删除该项参数。
质疑答复:
1、教室是学生学习的场所,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为了确保灯具由于共振、蜂鸣等产生的噪音,干扰学生的学习,对灯具所产生的噪音做一定的限定是必要的。我们不仅要保护学生视力,更不能影响学生的听力。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定了此项参数。
2、内容设定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不是只有一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没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没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
产品LED黑板灯
●项9:LED黑板灯扩散及反射技术
LED黑板灯须采用漫反射技术,有二级防眩结构,一级采用扩散膜防眩,二级采用漫反射防眩,灯经扩散膜反射出来的光通过漫反射板,再漫反射到黑板,不得采用直射技术。(提供灯具结构图予以说明)
质疑说明:
黑板灯的采购诉求应集中于保护学生视力,满足并优于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只要满足并优于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就是合格以及优秀的产品。对于黑板灯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已经有明确的各项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等。
且黑板灯的发光方式有很多种,LED黑板灯漫反射不一定能保证相应的光环境等效果,在其他结构设计中也可以实现相等或更优于的光环境等效果的情况下,且不同的厂家设计出的不同产品,只要能够满足用户需求,都是合格的产品。限定本条款并作为●项,排除了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
删除该项参数。
质疑答复:
1、根据专业机构广泛的市场调研,目前黑板灯灯光照到黑板,按光线的路径可分为:直射和漫反射。相对于直射技术,黑板灯的漫反射技术能有效地降低灯具的表面亮度,可使老师、学生在黑板前转身或抬头时不受或少受黑板灯强光刺激,设定此参数是从保护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定了该项参数。
2、内容设定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不是只有一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没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没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
产品LED黑板灯
●项10:光源(LED)防护
防护等级IP54及以上,提供带CMA、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质疑说明:
目前全国校园基本可以做到无蝇虫的卫生环境,教室灯具主要做到防尘即可,且黑板灯是通过悬挂式安装,对防水做出要求又是何故?且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中也没有指定LED教室灯需满足IP54等级要求,只是通过防护等级检测的产品都是合格的。本采购项目限定“防护等级IP54及以上”具有严重的倾向性,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
将以上参数要求修改为:
●项10:光源(LED)防护
防护等级IP20及以上,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答复:1、根据国标《建筑设计标准GB50034》3.3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有关灯具的选择中规定:“在多尘埃的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考虑到教室老师上课使用粉笔,产生的粉尘较多,采用IP5X及以上灯具是响应国标要求;另外该灯具的使用单位地处多潮湿地带,特别是夏季梅雨季节,为了防止灯具背部因受潮而凝结的水进入灯具里面腐蚀灯具的关键元器件,灯具有一定的防水功能也是对采用采购产品提出了高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定了此项参数。
2、内容设定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不是只有一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没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没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
产品LED黑板灯
●项12:光源(LED)光频闪
光频闪:无危害;黑板灯的真实亮度≤40000cd/m²,LED灯具蓝光无危险类(RG0)。提供通过带CMA、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IEC TR 62778 应用IEC 62471 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出具的黑板灯真实亮度≤40000cd/m²且蓝光无危险类(RG0)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质疑说明:
为了保证护眼效果,LED黑板灯的蓝光危害等级为无危险类(RG0)的要求是必要合理的,但是《IEC TR62778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并无要求黑板灯的真实亮度≤40000cd/m²,限定该条款,排除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灯具产品竞争,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
将以上参数要求修改为:
●项12:光源(LED)光频闪
光频闪:无危害; LED灯具蓝光无危险类(RG0)。提供通过带CMA、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IEC TR 62778 应用IEC 62471 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出具的黑板灯蓝光无危险类(RG0)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质疑答复:1、灯具的眩光值和灯具的真实亮度有直接的关联,灯具的真实亮度越亮眩光就越严重,在黑板前的老师和学生也就越刺眼、越不舒适,设定此参数采购人是从保护师生照明健康护眼角度考虑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设定了此项参数。
2、内容设定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不是只有一家品牌能满足此要求。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没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没有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等级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