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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天津市 天津 静海区
招标公告
1719.1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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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6202401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4]01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719.17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1719.1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1项,主要包含信号灯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部分。同步实施外接电源、设备防雷及接地、传输链路、线路管道、团泊大道与西支路十三交叉口改造等附属工程。总投资额1719.1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交通管理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信号灯系统、车流量检测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部分。同步实施外接电源、设备防雷及接地、传输链路、线路管道、团泊大道与西支路十三交叉口改造等附属工程。信号灯系统工程,采用实时自适应协调的系统,主要设备包括信号灯控制机、灯杆、机动车信号灯、人行道信号灯、一体化人行信号灯、信号灯电缆、管道埋设、检查井、电源等。车流量检测系统工程,采用400万像素视频+77GHZ雷达流量检测器,附着于电子警察杆体、单台视频车量检测器最多覆盖4车道,车检器安装于检测区域的中间位置。车检器视场下沿调整至距立杆5-12米处,保证车流检测率≥95%。电子警察及高清卡口系统工程,本工程实施前端路口单元数据传输单元,同时根据需要对既有中心数据处理单元扩容。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路口单元设备主要由高清电子警察摄像机(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高清卡口摄像机(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等)、电警主机、频闪灯、多合一环保补光灯、红绿灯检测器、网络传输设备(ONU、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组成。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本工程实施前端设备(视频采集)、传输设备(信号传输)等部分。包括在路口处每个断面设置1台智能监控球机、现场配备存储设备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全部工作,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需求及交付条件。本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国家现行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施工图纸中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67.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5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军(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 301636联系人: 董工电话: 022-68592086
传  真: 022-68592086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传文(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邮政编码: 300380联系人: 王美怡电话: 15122120063
传  真: 022-27923909
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 董工
电话: 022-68592086传真: 022-68592086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68608703传真: 68608636电子邮箱: 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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