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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反馈 问题第十三项整改情况公示
湖南 湘潭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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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2022年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蓝天保卫战”巡查共交办涉气问题222个,其中工地扬尘污染问题95个,占比高达42.79%。部分工地未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湘潭经开区玺宇·悦城国际项目三期工地,裸土无覆盖措施,扬尘监控未开启,施工现场部分道路未硬化,工作面未湿法作业。湘潭县金丰亿-湘江壹号项目建筑工地砂浆搅拌站未设立围挡,粉尘扬散严重。岳塘经开区中航仓储物流基地在建工地,场地内渣土转运过程无有效抑尘设施,道路积尘较多、未及时清洗。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8个100%”扬尘防治要求(裸土绿化或覆盖100%、施工围挡100%、材料堆放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覆盖100%、施工现场道路硬化100%、冲洗车辆设备配备率100%、工作面湿法作业100%、渣土运输覆盖率100%)。

  整改措施:

  1.对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中的具体问题,实行“一案一策”,逐一建立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

  2.督促各责任单位对2022年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蓝天保卫战”巡查共交办的95个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按“8个100%”要求全部达标。

  3.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部分工地未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的问题,要求全部房屋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备案、落实,将该内容纳入监督检查工作的必查内容,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1.我区管辖建设项目无涉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中的具体问题。

  2.已督促各责任单位对2022年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蓝天保卫战”巡查共交办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按“8个100%”要求全部达标。目前经开区涉及的9个项目有7个项目已施工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存在黄土裸露和工地扬尘污染现象。未竣工的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和玉丰真空项目已做好“8个100%”要求。现场情况详见(附件1)

  3.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部分工地未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的问题,已要求全部房屋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备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将该内容纳入监督检查工作的必查内容,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目前园区在建项目均已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具体详见(附件2)。湘潭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城管执法支队2023年先后对九华中心医院项目、印象湘江项目、绿地项目、润和城项目、滨江花园项目、湖南科技大学梅花花园改造项目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执法询问调查,对以上项目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责成项目增加降尘措施,并到执法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六万元。社会事务移交雨湖区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对湘潭医械智造谷公共服务一期、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一期、发展西路(保税路-石码头路)道路工程三个项目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移交湘潭市雨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雨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这三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已经对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和发展西路(保税路-石码头路)道路工程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两个项目分别罚款壹萬壹仟元和壹万零壹佰圆,均已执行到位(详见附件三)。

  四、初步审核意见

  湘潭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已要求园区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治理“8个100%”,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要求整改并对整改问题进行核查,对整治效果进行了验收,目前所有在建项目均已落实“8个100%”要求。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在建项目“8个100%”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指导直至整改完成,对拒绝整改的单位,经调查取证后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五、今后工作打算

  1.湘潭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和资规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对园区在建项目和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巡查加强打非治违力度。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立即移交城管执法部门。

  2.开发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整治要求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8个100%”。在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中审查现场“8个100%”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和扬尘治理材料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工。在日常检查中重点检查项目扬尘设备开启情况和环保台账,检查环保“8个100%”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市、区环保委交办过的项目重点督查。

  3.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治效果进行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督促指导直至整改完成对拒绝整改的单位经调查取证后立即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联系人:黄泽锋 , 联系电话:17307320993

  中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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