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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宁陕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登录后查看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宁陕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宗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二组 | *****.**平方米(**.**亩)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 |
备注: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提交申请、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资格确认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到登录后查看处(西安市长安区锦湖街绿地***公寓**号楼*单元***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竞买保证金缴纳
线上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资格审查且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我公司会同宁陕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时**分前。通过资格确认的申请人,可进行网上报价。
*、挂牌出让宗地报价时间均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结果通知书》前往登录后查看获取《成交确认书》。
六、其他事项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有意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后查看)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本次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出让文件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传真及电话报名。
*、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让宗地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有异议或在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 张先生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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