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答疑 >大洼区人武部新址(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大洼区人武部新址(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辽宁 盘锦 大洼区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23:31:4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大洼区人武部新址(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洼区人武部新址(原区运输管理所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中:“项目总体方案与技术措施”总分值为15分,具体详见更正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16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红海滩大街66号
联系方式: 0427-353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丰裕公寓1206室
联系方式: 15542780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傲
电话: 1554278057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