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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A区经管大楼和B区第一综合楼保洁及保安服务项目
重庆市 重庆
采购公告
37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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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重庆大学*区经管大楼和*区第一综合楼保洁及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大学*区经管大楼和*区第一综合楼保洁及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重庆大学*区经管大楼和*区第一综合楼保洁及保安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最高限价:***万元。

(五)采购需求:负责重庆大学*区经管大楼和*区第一综合楼保洁及保安服务项目,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篇。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三年,若合同期限内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师生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服务质量不达标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登录后查看)”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栋*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转账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陆万元整),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项目名称:重庆大学*区经管大楼和*区第一综合楼保洁及保安服务项目
户名:登录后查看
分包 银行信息
* 账号* 开户行 登录后查看
账号 *********************
账号* 开户行 登录后查看
账号 *************
账号* 开户行 登录后查看
账号 *******************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陆万元整),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重庆大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栋。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登录后查看)”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九)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四)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请提前联系采购人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不管是否踏勘,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知晓现场实际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重庆大学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号

联系人:王老师(采购组织) 唐老师(项目咨询)

联系方式:***-********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号**-*至**-**

联系方式:***-********转***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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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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