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辽宁省省属监狱被服采购(服装类)招标公告
辽宁省省属监狱被服采购(服装类)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 铁西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6 16:18:5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9704

项目名称:辽宁省省属监狱被服采购(服装类)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32042.45

最高限价(元):169.9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仅限监狱企业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4974246.05

最高限价(元):403.15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仅限监狱企业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7739026.40

最高限价(元):122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仅限监狱企业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仅限监狱企业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

联系方式: 024-3196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联系方式: 024-66671716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密、高杨晨

电 话: 024-6667171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