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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防灾减灾交通能力提升工程(道路)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 雄县
招标公告
8211.076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8 14:21:0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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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防灾减灾交通能力提升工程(道路)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防灾减灾交通能力提升工程(道路)已由雄县改革发展雄改发投字(2023)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雄县防灾减灾交通能力提升工程(道路)共涉及 11 个乡镇,共17条道路,道路合计长度约31.474km,共新建桥梁4座,桥梁规模为中桥39m/1座,小桥66m/3座;拆除新建涵洞25m/2道

2.3项目总投资概算为:8211.0762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止。

2.5招标范围:

1) 协助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中与造价有关的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

2) 负责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工程进度的审核:

3) 参与隐蔽工程的收方签证、避免事后审计没法审核,负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费用的预算编制与审核;

4) 施工现场全过程安排人员驻场进行工程量跟踪审核、核定;

5) 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预算书及设备、材料等价格;

6) 提供其它施工阶段相关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23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2-2 00:00:00 至 2024-2 -2209:29: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 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 -22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xapr/trading)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需远程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

联系人: 葛开朝

话: 15200085717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702号门脸

联系人: 张玉杰

话: 0312-3018635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 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 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queryContent-jyfw.jspx?inDates=&ext=&origin=&channelId=431&proj ectCode=)平台下载) ,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 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点击查看相关链接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异议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同公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交通运输,联系方式 0312-5861233

10.1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10.16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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