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坎林管房使用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项目名称 |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坎林管房使用权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租赁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场地坐落在玲珑街道高坎自然村坞里头。本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以现状为准),层高约 *.*米,大开间。室外场地(地坪)面积约***平方米(以现状为准),租期为*年,即自****年—****年止,租金每年*.*万元起,共计**万元起。该房屋租赁,权属无任何争议。经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现由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租赁该房屋。 |
租赁年限 |
*年 |
租赁数量 |
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 |
起始价 |
**万元(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伍仟或伍仟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 ** 日**点 ** 分 (北京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年*月 ** 日**点 ** 分 (北京时间) |
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
竞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点 ** 分 (北京时间) |
竞价地点 |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 |
自由竞价时间 |
**分钟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保证金缴纳 |
金 额:壹万元整 |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账 号:**************-*** |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登录后查看)。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报名须知 |
*、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登录后查看)下载。 |
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房屋租赁期限*年,自****年至****年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年租金按*.*万起, *年租金共计**万元起(不含税)。 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按年一次性交付,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并与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第二年起的租金自前一年租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缴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 **** ***。由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注意事项 |
*、租赁期间未经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不得转租,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因擅自转让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得方自负。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产权。 *、租赁期满后由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重新招租,原承租人若不再续租,须腾空场地,竞得方在承租期间自置的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物品(仅指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归竞得方所有,但不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给竞得方。 *、该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汽、通讯等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必须每月结清。 *、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依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竞得方入驻前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租赁期间发生一切意外及安全事故(包括造成第三方意外事故等)竞得方责任自负,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满,竞得方承租的场地需恢复原样交付给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自身建设需要回收时,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仅需提前**天书面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 *.所租赁的房屋需竞得方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标,即视为竞标人了解所有招标事项的内容。 *、本次项目如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方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整(*****元整),账户: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 **** ***。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款、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疑议的,履约保证金作不计息退还。 |
产权所有人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方式 |
孙国松 *********** |
交易服务单位 |
名 称 |
登录后查看 |
联系方式 |
王筱筱 ****-******** |
交易平台 |
名 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
联系方式 |
赵冠华 ****-******** |
监管部门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陈若澜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