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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第三方配镜服务招标需求
为满足医院眼科患者实际需求,提供便民服务;经医院讨论决定,将医院验光配镜中心场地面向有资质、技术能力,满足病人需求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一、 竞招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二、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眼镜销售、验光配镜等服务范畴);
*. 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以上; 经“天眼”查询,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具有较好信誉;
*.具有与三级以上医院配镜合作业务的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儿童配镜业务经验的投标人
*.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硬性角膜接触镜”销售资质;
*.具有能够较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销售和配镜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现场沟通能力;
*.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技术水平、团队服务能力应有助于医院学科建设的需求。
*、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经营范围不得与招标人眼科开展的医疗咨询和诊疗项目相关。
三、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资料提交时间:**月**日 至 **月**日。
*.报名提交材料:将所有资料扫描为***后发送至报名邮箱*********登录后查看**.***,如有疑问可联系********,刘老师。
*.资料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既往与三级以上医院配镜合作业务合同、公司参与投标人授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硬性角膜接触镜”销售资质等。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设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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