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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部湾国际花园3号楼208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 钦州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8 0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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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院定于2024年5月10日10:00至2024年5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对被执行人钦州麦德来商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与金海湾东大街交汇处北部湾国际花园3号208号商铺这部分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与金海湾东大街交汇处北部湾国际花园3号楼208商铺。

标的物详情

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与金海湾东大街交汇处北部湾国际花园3号楼【预售证:钦房预售字第2017085号,208号商铺建筑面积:71.72㎡】

以上不动产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与金海湾东大街交汇处北部湾国际花园靠近市妇幼医院,周边学校较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型商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人流量大。

上述不动产本院均已查封,相关事项已依法公告。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

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5月10日10:00至2024年

5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保证金、竞价增加幅度:

北部湾国际花园3号楼208号商铺:

拍卖保留价为361813.06元

竞买保证金为72000元

增价幅度为36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45715:00-18:00如有看样请202457提前电话预约(电话:18648819999)没有预约或超过统一看样时间再预约的,本院不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现场实地勘查。

六、拍卖标的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

(1)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的,法院出具协助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不负责协助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等事项的变更,相关事项的办理、费用和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竞买成功后交付房屋,如有特殊情况,交付房屋可能继续延长

竞买成交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竞买人可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煤(燃)气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能实地看样的不建议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7执62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向阳支行,银行账号:9558832115000122992)。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202457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

十二、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十三、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产权租户需向本院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可用于作为优先购买人权利。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

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电话:18648819999(经理),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南湖名都广场B座A单元1206房

法院监督电话:0777-3687160

咨询电话:18648819999(经理)

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月一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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