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2024)2212-1沈阳市于洪区黄山路和大东区联合路3处房产整体出租(租期3-9年)
(2024)2212-1沈阳市于洪区黄山路和大东区联合路3处房产整体出租(租期3-9年)
辽宁 沈阳 于洪区
其他公告
2.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10:53:1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黄山路和大东区联合路*处房产整体出租(租期*-*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出租范围: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山路*-*号***;沈阳市于洪区黄山路*-*号***;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号***共*处房产,出租房产面积共***平方米,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不少于*年,不高于*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水电费用,自行向水务集团和供电公司交付费用。 *、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要按约定对所租房产全部更换断桥铝窗,并进行室内装修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整体修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消防、城建、环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审批手续。 *、承租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要求,自觉服从管理,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安全承诺书。 *、如遇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解除合同,我方仅退回已收取而未履行合同的租金,不承担其它赔偿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相磁规章制度,在拆迁过程中,依法属于乙方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用电、用水、用气、供暖安全及相关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装修、基本配套设施,不得拆除与损坏,保证房产正常运转。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