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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光明路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成都 彭州市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5-30 00:22:5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登录后查看拟对登录后查看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登录后查看

*、比选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市场经营管理权项目。

*、登录后查看市场位于彭州市致和街道故径街***号,占地约**.*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农贸市场包括牡丹大道口门卫室*处、管理用房*处,公共卫生间*处,钢架大棚*处,设置商铺**间,蔬菜、水产、水果摊位约***余个,地面基本硬化。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应向比选人支付的本项目资产使用费进行报价。

*、在乙方经营期限*年内,若遇政府建设、城市规划、市容整治、出让建设用地、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停止市场经营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经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本项目土地,组织所有入驻商户离场。且该种情况将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所有建筑物等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乙方自行承担市场提前关闭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以来有经营过农贸市场的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三、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在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号国经公司*栋一楼项目运营部办公室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如需电子版本,请在购买时自行携带*盘)。

七、购买比选文件时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登录后查看(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号国经公司*栋三楼会议室)。

*注: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及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登录后查看

通讯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李女士 ***********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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