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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紫黑色华为nova 7手机一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江西 宜春 靖安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20: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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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关于第一次拍卖紫黑色华为**** *手机一部的公告。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靖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靖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紫黑色华为**** *手机一部。

市场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

*、本标的为涉案扣押物品,裸机拍卖,无相关配件、发票等,标的物可能存在原机主的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取得标的后,应及时将标的物进行格式化、刷机等特殊处理,不得自用,不得泄露,泄露信息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物若存在无法开机、无法使用、损坏、泡水等严重瑕疵,本院概不负责,不做售后处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且自愿承担标的物所有瑕疵。

*、若竞买人恶意竞拍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费用损失,若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可以责令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若拍卖成交,需买受人自行到本院领取;如无法到本院领取,可邮寄,但邮寄过程中标的物丢失、损毁等风险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邮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上班时间)接受咨询,由于存放地点的特殊性,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交付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并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片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咨询电话:****-******************(邓助理)

咨询单位:靖安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城北新区府前路 网址:**.******.***/****/**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需要按揭贷款,请有意者联系周经理,联系电话:***********,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买受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要时间,请买受人尽早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

注:具体贷款办理方案需根据标的物及竞买人实际资质情况确定。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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