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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渗透液处理系统提量技改及委托运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委托,对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渗透液处理系统提量技改及委托运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1140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1-009 项目名称: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渗透液处理系统提量技改及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992800.00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4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1年8月26日09:00 开标、评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中标信息
三、中标供应商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高群、朱雨连、聂宇、谭纯、陈元晖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3010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2)地 址:新化县高新区勤俭村 (3)联系人:陈元晖 (4)电话:1387386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5273896266 3、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1)监管部门: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电 话:0738-3261065 十、附件 一、升级改造需求 1、总体要求: 1.1本次升级改造后实现渗滤液处理站的设计规模为进水大于150m3/d,出水大于100m3/d,出水执行GB16889-2008表2的排放标准; 1.2处理工艺为生化+膜; 1.3年出水量大于3.48万吨时,只按3.48万吨结算;年出水量低于3.48万吨时按实际出水量*最终投标单价结算; 1.4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项目现场设置专门的化验室以及配备有资质的化验员。 2、本次升级后,采购人不再进行设备升级工作,一年运营服务期内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设备材料要求 3.1所有货物及配件须为原装正品,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货物的制造日期距本项目投标日不超过1年。 3.3供应商须对升级设备及材料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谈判响应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4、维修管理相关要求: 4.1指主要固定资产、设备到报废期,而产生的固定资产、设备重置费用; 4.2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固定资产、设备损坏维修费; 4.3非人为因素的一次性固定资产、设备损坏,维修费5万元及以上的费用以上固定资产、设备升级和重置由中标人申请,批准后由采购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4.4土建工程维修、市政设施维修由中标人申请,批准后由采购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二、运营、维护管理要求 1、维护管理范围:中标人应负责站内所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外排管理及站内道路、照明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不含出水在线监测系统)。 2、维护管理内容 (1)遵守专业的技术和安全规范,按运行管理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2)落实设备的日常及年度例行维护和保养措施,保证系统完好,按规定及时修复,更换损坏备件,并及时储备必需的备品备件。 (3)做好充分准备,保证人力、物力和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4)完善运行体制和措施,提供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和后勤保障方案。 (5)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做好运营档案管理和归档,及时提供设备运行情况台账和数据及各种报表。 3、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要求 3.1运行天数要求:中标人应做好“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335天正常运行维护工作;日处理量要求:季度污水处理量保底平均日出水达到105吨。 3.2污水处理后水质要求:应保证出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处理排放标准,管理达到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的要求,并接受环保局的监管; 3.3污水处理工艺要求:运用卫生填埋的处理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渗滤液处理采用污染物可降解工艺,尽量减少浓缩液的产生。 3.4对渗滤液处理站专业化运行的要求 3.4.1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现场监管(不含出水在线监测系统)。 3.4.2努力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3.4.3最大发挥环境保护投资效益。 3.4.4防止区域环境污染防治。 3.4.5运行的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其他操作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4.6有完善的管理体系。 4、专业化水平要求 4.1人员配置要求
4.2对人员素质要求 (1)能及时解决出现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问题; (2)熟练操作渗滤液处理站的设备并达到最好工况; (3)及时维护保养渗滤液处理站各种设备; (4)熟练监测分析渗滤液处理站水质情况。 4.3人员更换要求 (1)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质和经验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运营考核要求 项目完成情况每月都须通过采购人的考核验收,满分100分,中标方当月考核达85分以上(含85分)领当月全额服务费。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减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扣款最高不能超过当月承包款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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