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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民政厅2024年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湖北 武汉
招标公告
53.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1 16: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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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湖北省民政厅2024年课题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0-2024-0305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3054

3、项目名称:湖北省民政厅2024年课题研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3(万元)

6、最高限价:53(万元)

7、采购需求:

1.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思路研究(10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专长为社会类、社会工作类、管理与经济类专业;具有研究省、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并提供相应业绩支撑材料。课题研究以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查阅文档、形势分析等方式,对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思路进行预研,分析“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趋势,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建议,为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支撑。开展《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包括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任务完成、重大工程建设及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总结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并对“十四五”规划预期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31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湖北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研究(8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养老服务、老年经济、老年保障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题研究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结合湖北实际,围绕厘清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边界、梳理现有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政策措施、总结省内外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有益经验,研究提出湖北省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思路目标、实践路径以及相关对策建议等。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湖北省银发经济发展研究(10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从事老龄健康、老龄产业发展、养老服务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题研究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座谈等方式,结合湖北实际,全面掌握新发展阶段湖北省银发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梳理借鉴国内外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经验,探讨银发经济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提出推进湖北省银发经济发展的措施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1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识别与认定机制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部(省)属高等院校、省级科研院所从事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课题采取实地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通过采样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的方式,梳理、分析湖北省支出性困难家庭中刚性支出重点包含的内容、所占家庭总收入比例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识别与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对策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5.养老机构心理慰藉服务规范标准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申报主体应具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能力。项目承担方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湖北实际,从养老机构心理慰藉基本要求、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研制养老机构心理慰藉服务规范。项目承担方于9月底前提交养老机构心理慰藉服务规范标准文本,于11月底前完成结项评审。
6.其他三个课题见其他补充事宜。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每个团队、每名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全程参与研究工作。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民政领域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开展具有前沿性的政策研究。课题研究要坚持质量为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对策建议部分应占研究报告总字数三分之一以上。
2.研究报告要求为作者原创,查重率不高于15%,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课题完成后,省民政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项,已经拨付的首款将予以追回。具体要求以课题委托协议为准。
4.研究成果由湖北省民政厅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湖北省民政厅书面同意,不得在公开或内部报刊(媒体)上发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

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省民政厅机关大楼8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省民政厅机关大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6.湖北省区划地名工作评估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从事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题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研讨等方式,对湖北省设立镇(街道)相关标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湖北省“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成效、全省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合法性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3个相应的评估研究报告分别不少于1万字,编写“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案例不少于3万字。8月20日前提交评估研究报告,10月底前提交案例汇编并完成结项。
7.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省级科研院所从事儿童福利、公共管理、儿童关爱保护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课题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对比分析、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研究湖北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现状、存在短板等,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湖北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9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
8.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省级科研院所从事儿童福利、公共管理、儿童关爱保护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课题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对比分析、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研究湖北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状、存在短板等,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湖北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对策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民政厅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联系方式:(027)50657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民政厅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联系方式:(027)50657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027)5065758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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