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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中医医院“名医名药名膳”中医药文化展示提升工程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编制
2、项目编号:2024-0204
3、施工地点:海口市中医医院
4、资金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500元
5、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15:00-2024年2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6、付款方式:编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施工单位须在付款前将完税发票(或税务往来结算统一收据)交至医院财务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7、联系方式:林青13519800720
二、建设需求及内容
按照医院要求完成海口市中医医院“名医名药名膳”中医药文化展示提升工程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编制。 三、服务要求工期为30天,自完成验收之日起四、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6)必须为末被列入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来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确保工期和质量,不得分包或转包。递交的文件用档案袋进行四面密封后递交。(密封资料中包含: 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响应清单的报价函)。
海口市中医医院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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