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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新华社区东叉河两岸(雍华府 C区)22幢102、202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 信阳 商城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5 08: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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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 商城县 人民法院将于2022610 10时至202261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商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新华社区东叉河两岸(雍华府 C区)22102202号房产【房屋不动产权证《豫(2020)商城县不动产权第0008365号》】(建筑面积:114.3㎡)

起拍价:680085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商城县人民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商城县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4小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618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县支行 户名:商城县人民法院 账号:7770006000052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376-6367557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7552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拍卖标的物由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电话咨询联系。

司法辅助人员咨询电话:19836952185

联系地址: 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商城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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