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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 平邑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19: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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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工程概况:包含建设道路设置感知数据采集研判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标线、指路牌、路名牌、限速+禁止停车标示等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邑县。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元;

二标段: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日历天,监理工期随施工工期。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平邑县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证书;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或***.***格式)至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在线签到,

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后查看/*****/)“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

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下午**:**时,过时作废。

*、开标日期:****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邑县板桥路**号

联系人:邵科长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 座****室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投标人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向招标代理提出。

联系电话:*********** 邮箱:********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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