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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芗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EPC O)总承包项目砂石料采购项目--01
福建 漳州 芗城区
采购公告
1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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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

芗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EPC O)总承包项目砂石料采购项目

补遗 一号

本文件所作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所有其他未修改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1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3.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单位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出具,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

现更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1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3.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单位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出具,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及附件中合同文件条款10.履约担保10.2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现更改为

合同文件条款10.履约担保:10.2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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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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