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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县陶辛水韵游船采购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严桥镇
成交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红政、王蕾、曾家安
采购人名称:芜湖县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县陶辛镇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座*楼
项目负责人: 黄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芜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县八达政和苑*栋***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情形: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情形描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处理意见:无效标;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情形描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处理意见:无效标;
特此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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