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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门、门禁采购及安装(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门、门禁采购及安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新城国际*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智能平移门 | 红门、***** | *樘 | ******.**元 |
* | 智能人行侧小门 | 红门、****** | *樘 | *****.**元 |
* | 车行道闸 | 红门、*** | *台 | ****.**元 |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五、 评审专家名单:高瑞林、魏元才、孙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号)文件规定收取
定额收取:人民币叁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东塘路**号联系人:谈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玉云,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巢湖市公安局西南侧)
联 系 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巢湖市东塘路**号
联 系 人:谈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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