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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工作项目询比公告
青海 西宁
招标公告
34.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09 14: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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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第一章询比公告

2024年度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工作项目

1.2招标人: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1.3代理机构: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价:3400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项目概括: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除压力容器外,其余设备均需在30日内完成全部检定服务。如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则按照违约对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服务企业承担。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指定地点,需外送设备由服务企业根据医院要求,依据就近原则选择符合要求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送检。

2.4服务标准:采用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1>计量检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要求出具检定报告,在《国家强检计量器具目录》内的医疗设备需提供检定报告,部分设备根据国家校准规范出具校准报告,无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的根据行业标准方法出具检测报告,检定/校准周期应符合相关要求;

<2>质量检测服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检测报告。

2.4.1实际检测中如出现设备类别和数量增减的情况,以实际检测的数量为准。实际需检测设备数量大于表中数量时,由服务企业负责完成超出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2.4.2设备检测完成后,需在检测设备机身明显处张贴检测标识,并且提供设备计量电子台账。

2.4.3在服务期内医院如出现需要检测的设备、仪器、仪表、器皿、计量仪器等,服务企业必须免费协助检测或送到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纸质报告。

2.4.4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由计量检定服务公司进行复检,且不收取复检费用。

2.4.5完成所有医疗设备检定、检测、校准工作后,需对本次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和分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服务企业需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能力认证(CMA)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等,并附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具备省(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合法、有效出具国家和本地相关监督部门认可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验检测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不得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的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标准器开展检测服务,并提供计量标准装置相对应的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标准器溯源证书。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

a.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b.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

c.投标人能为招标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d.必须出具检定技术人员个人的资质(如注册计量师),所做检定、校准、检测项目人员必须与个人资质核定项目相符。

e.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两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工作内容,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g.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购买询比文件。

4.2报名资料: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获取。

注:1、需网上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wrzbgs888@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收款单位: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银行账号:18430000000107429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qhwrzbgs888@163.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其他

采购人: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971-8179310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1152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1-7350048

电子邮件:qhwrzbgs888@163.com

2023年01月09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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